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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史家营乡委员会

史家营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史家营乡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进一步健全本乡河(沟)道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我乡水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有力促进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等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史家营乡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史家营乡委员会

史家营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0日

 

 

 

 

 

 

史家营乡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以及《房山区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本乡河(沟)道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我乡水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有力促进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安全保障为统领,以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推进“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打造京保石发展轴桥头堡和实现全乡“生态为基、文化为魂、天人合一、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史家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全乡河(沟)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引导,促进河(沟)道休养生息,维护河(沟)道生态功能。

二是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立足不同区域不同河(沟)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强化系统治理、水岸共治。落实三查(严查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乱堆乱倒、涉河湖违法建设)、三清(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三管(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解决好河(沟)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四是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进一步健全河(沟)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三)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和监督考核等管理制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到2020年底,全乡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主要河道、重点沟道、水库等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7%以上,实现水清、岸绿、安全、宜人。

(四)组织形式

设立乡级河长:由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共同担任。

设立乡级副河长:由乡党委、政府其他各位班子成员担任。

设立乡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水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发办主任担任,乡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科室为成员单位。

设立村级河长:由各村党支部(党委)书记担任。

(五)工作职责

乡级河长:为全乡河(沟)道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督导,对河长体系建立健全情况、乡级副河长和村级河长履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负总责。

乡级副河长:协助乡级河长开展工作,落实上级对口部门工作任务,指导督促所包村开展好河(沟)道生态管理工作。

乡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乡级河长、副河长确定的事项,牵头组织实施全乡辖区内河(沟)道生态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调上级对口部门,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村级河长:落实好乡级河长、副河长和河长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综合利用各项机制及措施,做好辖区内河道、沟道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并对乡级河长负责。

(六)河长制适用范围

我乡实行河长制适用范围为全乡境内的主河(沟)道及各村范围内的支沟。

二、主要任务

依据《房山区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乡级河长、乡级副河长、村级河长要认真落实“三查、三清、三管”责任,“三查”即查污水直排入河、查垃圾乱堆乱倒、查涉河违法建设,“三清”即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即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三管”即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为此需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强化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河(沟)道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

(一)乡级河长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协调各村、各有关单位加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做好辖区河道(沟)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督导村级河长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并对区级总河长负责。

(二)乡级副河长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协调所包村及有关单位以河道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统筹抓好所包村分管段河道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对村级河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乡级河长负责。

(三)乡河长制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

具体负责制定史家营乡河长制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监督、考核等工作,落实乡级河长、副河长的工作布置,负责推进辖区河道(沟)生态环境管理具体事宜。

1.分村域建立污水排放台帐,台帐包括排污口、排污单位、整改时间等内容,做到摸清底数,查清源头,制定整改方案,上报乡级河长后逐步予以解决;

2.分村域建立违法建设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整改方案,上报乡级河长后逐步予以解决;

3.在日常巡查或接到举报后,对河道内乱倒垃圾渣土问题及时汇报分管副河长,并通知相应村级河长,及时清运,同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

4.认真做好相关督查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排污行为、违法进行垃圾渣土乱堆乱倒行为、违法建设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建立公众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5.加强河岸用途管控,乡河长制办公室在得到河长授权后,配合主管副河长和各村级河长逐步清理河(沟)道保护范围内的低端业态,有序退出农业种植以及养殖业,确保无污水进排入河、无垃圾渣土乱堆乱倒、无涉河违法建设、无盗采砂石行为。

(四)村级河长主要工作任务

1.严格做到责任到人,建立巡查机制,充分发挥本村护林员、管水员、卫生员、农技员等作用,负责管辖河道范围内“三查”工作,即查垃圾渣土乱堆乱倒、查污水直排入河、查涉河违法建设和盗采砂石,发现违法现象要及时有效处理,暂时处理不了的,要有应急管控方案,并及时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2.做好污水排放、垃圾渣土乱堆乱倒、违法建设、盗采砂石等追踪溯源,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在乡河长制办公室指导下,组织对河道、沟道周边开展经常性综合治理工作;

4.定期开展清河底、清河面工作;

5.负责管辖河道范围内“三清”工作中的清河岸工作,发现河岸有垃圾乱堆乱放行为后及时清理,暂时清理不了的,报告乡河长制办公室,同时对河道岸线进行24小时监管,并研究制定最严格的、长效的管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领导,村级河长是本村辖区内河(沟)道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本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乡级河长、副河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在主汛期每半个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河(沟)道管理保护存在的问题。

2.建立河长会议制度

每半年至少由乡级河长牵头召开1次工作会议,总结河(沟)道管理保护工作和村级河长履职情况,研究解决河(沟)道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和部署相关工作。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乡级河长要加强对村级河长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乡河长制办公室要牵头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对各村落实河长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对落实河长制工作较好的行政村村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对落实不利的行政村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后,整改仍然不力的村进行问责。

(三)强化考核问责

根据不同河(沟)道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一级抓一级,压实责任。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沟)道岸边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沟)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沟)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河(沟)道管理和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史家营乡河长名单

          2.史家营乡乡级副河长责任区域安排表

3.史家营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4.史家营乡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史家营乡河长名单

 

乡级河长:       钱新宇  党委书记

      陈峰岩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河 长:      马良宁  人大主席

孙建国  党委副书记

姚  凯  纪委书记

刘欣欣  党委组织部长

蔡培森  党委宣传部长

王丙禄  党委武装部长、政府常务副乡长

毛玉营  政府副乡长

李会华  政府副乡长

刘东娜  政府副乡长

陈宏岐  工会主席

董永利  副处级干部

张秀娟  党委委员

彭昌奇  党委委员、财政所长

村级河长:   

金鸡台村:    刘增会   村党委书记

莲花庵村:    任正财   村党支部书记

秋林铺村:    任全生   村党支部书记

曹家坊村:    石明军   村党支部书记  

史家营村:    张文国   村党支部书记

青土涧村:    张进铜   村党支部书记 

西岳台村:    于  华   村党支部书记

大村涧村:    姜青山   村党支部书记

青林台村:    杜成珍   村党支部书记

柳林水村:    史文美   村党支部书记

杨林水村:    马  贺   村党支部书记

元阳水村:    刘振红   村党支部书记

 

附件:2

史家营乡乡级副河长责任区域安排表

关于印发《史家营乡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8

河道名称

乡级副河长

责任区域

青林台沟

大南沟

张秀娟

秋林铺村

史家营沟

刘欣欣

莲花庵村

史家营沟

姚凯

曹家坊村

史家营沟

毛玉营

史家营村

史家营沟

刘东娜

大村涧村

金鸡台沟

蔡培森

西岳台村

金鸡台沟

孙建国

青土涧村

金鸡台沟

王丙禄

金鸡台村

青林台沟

董永利 彭昌奇

青林台村

杨林水沟

李会华

杨林水村

史家营沟

马良宁

柳林水村

史家营沟

陈宏岐

元阳水村

大窖水库 马良宁 柳林水村
 

 ?

 

附件3:

史家营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办公室主任:蔡培森  乡级副河长(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任正刚

办公室成员:张德林 韩丰庆 李 浩 张进琢 王 雪 安亚玲 

办公室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依据本级及上级河长的决策部署,落实责任主体,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治理、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办公室成员单位:组织部、纪委、宣传部、农发办、社会事务科(环境办)、村建科、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经管科、文体中心、团委、各村。

以下为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组织部:负责指导对各村河长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纪委:负责对各相关部门、科室、各村开展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察问责,对河(沟)道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及时查处。

宣传部:负责组织河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农发办:负责做好乡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组织协调防汛等工作。负责做好水源涵养林建设,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工作。负责查处违规渔业行为和非法捕鱼行为,逐步清退河道保护范围内的养殖业;指导、监督各村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

社会事务科(环境办):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房山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的实施,监督各村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管理。调查入河污染源,监管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负责做好河(沟)道周边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村和责任单位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村建科:负责依法查处河(沟)道周边违法建设和非法采砂行为。

派出所:负责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制衔接,依法打击破坏河(沟)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综治办:负责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做好城市河湖保护范围以外相关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财政所:负责河长制工作相关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逐步建立资金绩效考评机制。

经管科:负责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控工作。

文体中心: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志愿活动。

各村: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为落实河长制、保护属地水生态环境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主要工作责任,综合利用各项机制及措施,全面提高水环境管理的效能和水平,要借助直接管理的优势,更多的采取预防性措施,整体提升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相关部门、单位、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在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抓好落实。

 

 

附件4:

 

史家营乡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房山区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精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史家营乡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

以各村为单位,对河长履职、任务完成等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计划情况

2.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流程

1.制定计划

乡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明确考核指标、评分标准、时间安排等内容。

2.日常巡查

乡河长制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村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河(沟)道及周边垃圾渣土乱堆乱倒、存在大面积水面漂浮物、污水直排、水体恶臭、违法建设等问题予以通报并监督整改,将巡查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3.开展自查

每年11月,各村根据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编制自查报告报乡河长制办公室。

4.综合考核

每年年底前,乡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各村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组采取现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各村河长履职情况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年度考核方案和具体评分标准开展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分四等,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运用

乡河长制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组织部,纳入对村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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